为进一步了解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一年来的执行情况,推动四川省民主法制建设,值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2009年6月18日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方光兴主任率队赴四川眉山沙坪劳教所进行考察。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泽影、向可亮、罗建明,专职副主任朱赫,特邀副主任李新民,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及部分省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考察。
考察组一行在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沈纪中、省劳教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哲、省劳教局副局长郭兰平等的陪同下察看了眉山沙坪劳教所(包括心理咨询室、劳教人员教室、宿舍、技术培训室等),了解劳教所戒毒人员的生活、劳动和学习情况,并与眉山市政协、沙坪劳教管理所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
四川沙坪劳教所地处眉山市,占地150亩,全所主要收容眉山市、乐山市、凉山州和成都市劳教(强戒)人员。现在所劳教和强戒人员2000多名,其中少数民族占30%,吸毒人员占90%。08年8月正式增挂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至今为止共收治强戒人员1286人。沙坪劳教所高度重视《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把收治和教育挽救强戒人员定位为场所实现平稳转型的契机,全所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形成了“统一领导、双轨运行、相对隔离、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所党委积极主动与乐山市、凉山州、眉山市公安机关联系,就收容条件、程序、法律文书等问题主动衔接,共同协商,相继与乐山市、凉山州、眉山市形成了《关于收容强戒人员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建立了同收容地域公安机关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了收容人员的快速增长,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劳教所还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模式,以降低回归复吸率为主要标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强戒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收容期入所适应性教育,系统开展有关毒品、艾滋病和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辅导;三是建立戒毒流程追踪档案,以加强对回归社会的强戒人员的跟踪信息反馈,不断改进教育矫治手段。目前全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统一到逐步规范,取得了场所安全稳定,强戒执法严格文明,强戒人员秩序正常,戒毒效果不断呈现出较好成绩。
在座谈会上,四川省劳教局政委王哲向考察组一行简要介绍了我省劳教场所《禁毒法》实施情况。自去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来,面对劳教戒毒停止审批,强制隔离戒毒作为一种新的戒毒模式的出现,局党委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学习、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省劳教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启动方案,在省司法厅的直接领导下,有3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和1个强制隔离分所正式挂牌运作,设立了16个强制隔离戒毒大队,迈出了戒毒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按照“要换位思考,将吸毒人员由戒毒工作的被动参与者变为主动实行者”的要求,省劳教场所采取逆向思维,探索戒毒矫治理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以成都戒毒劳教所“三期九段戒治法”为代表的相对成熟的劳教戒毒工作模式。
考察中,委员们对沙坪劳教所良好的硬件设施、规范的管理秩序和劳教戒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了解到目前全省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我省劳教场所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艾滋病管理民警的高危补贴问题,省劳教场所已累计收容感染艾滋病的吸毒人员约3000多人,场所和民警为减少社会公共卫生风险,自身承担了极大的职业暴露风险和家庭压力,做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牺牲,但基层民警特殊岗位的高危补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二是场所的收容数量大幅度缩水,新法规定的强制隔离职能仍由公安和司法两个部门共同行使。由于我省吸毒人员较多,一方面是地方公安机关的戒毒场所条件有限,另方面是劳教系统的戒毒场所空置率不断上升;三是从事戒毒治疗的专业人员严重不足,许多劳教场所缺乏经过专业培训的戒毒治疗的专业人员和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从而导致工作压力增大。
通过考察,考察组一行也深切感受到我省劳教场所的全体干警们在劳教和戒毒工作中所作出的艰辛努力和无私奉献。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协副会长施杰表示将会把当前戒毒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以提案的方式报送全国政协,积极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戒毒工作。省政协委员李成林建议省政协社法委同时应对公安系统戒毒工作情况进行考察,以便对全省戒毒工作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和了解,这样也能更好地、更客观地反应问题。方光兴主任认为,戒毒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如何发挥和运用好劳教系统戒毒场所的优势,整合资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同时需要相关部门要切实搞好戒毒保障工作,从人力、装备、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诸如管理艾滋病感染者的干警应给予特殊岗位补贴,应及时合理解决。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将对相关问题积极展开调查研究,并分别以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应,共同促进戒毒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