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要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尊重客观自然规律,作好‘人—地’关系的协调文章,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30日,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主委、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黄润秋,向记者阐述了自己对地震灾后重建的观点。
地震发生后,黄润秋亲赴灾区一线调查,至今已参加了省、部级10多次各类灾害会商会、分析会,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排查20多个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提出了近10个建议书和咨询报告。他向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交的《汶川“5·12”大地震的基本地质背景、次生地质灾害类型及对灾后重建的建议》被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科学依据。
尽快排查可能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区域
谈到“5·12”汶川大地震,黄润秋列其三大特点:一次巨型地震;发生在地质环境脆弱的山区;受灾区域人口相对集中。“这直接导致次生地质灾害严重,地震生成了众多堰塞湖,山地滑坡、泥石流频发。”黄润秋说,仅以滑坡为例,震后至今,受灾区域重特大山体滑坡就有200-300起,一般小型滑坡上万起。“据不完全统计,人员伤亡中,有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是由次生灾害造成的。”
“这些地质灾害隐患如不及时处理,将严重威胁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润秋为此开出三剂“良方”:当务之急,要加紧组织力量,排查可能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的区域,特别是对城镇和居民安置点周围要重点排查。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对短期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撤离、搬迁;从面上和区域上,要掌握本次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发育规律,确定次生灾害在不同区域发生等级,为下一步重建规划提供地质环境参考;立足远期,要对重特大地质灾害可能发生区域,提出监测、预警和防治规划。
重建选址要重视地震地质条件和次生灾害制约
目前,抗震救灾进入灾后恢复重建的新阶段,如何从这次大地震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要从重建规划入手,特别应该重视地震地质条件和次生灾害对安置点选择的制约。”黄润秋说,无论从哪方面考虑,重建的居民安置点要考虑相对集中的原则,“可以考虑县城、乡镇、村庄和聚居点四个层次的相对集中。”
黄润秋认为:“在选址上,可以原址重建,也可以重新选址,关键看当地地质环境条件如何。”在龙门山山前的平原和靠山坡麓局部缓坡地带,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可考虑原址重建;而沿断裂带两侧一定范围的中、高山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次生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已不具备原地重建条件,需要重新选址。
黄润秋特别强调了对山区重建计划中新址选择要考虑的地质因素,“最重要的是,各级安置点要避开三条主断裂带(即前山断裂、映秀-北川断裂、茂汶断裂)”;其次,安置点要尽量选择在山间平坝、河流阶地、山麓缓坡和丘陵地区;安置点及一定范围内,要避开重大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在城镇建设中,高地震烈度区建筑物单体的结构要尽可能保证相对的均匀,规划中要考虑设置紧急避难所。”黄润秋最后说。
五千年来,中华民族就是在灾难中成长,磨砺出不屈不挠、顽强坚韧、自强不息的品格。地震算什么,困难算什么?过去,我们扛过了无数灾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现在我们也将在废墟中凤凰涅槃,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
来源:四川日报